第34章 赐爵一级(1 / 2)
芷阳县没有县令,只有县丞代为处理全县的各种公务。
户口赋税、决讼断狱、平治盗贼、春季农耕全是腾所要管辖的公务。
其中春耕是重中之重。
鸿门乡的粟种被人故意换成半熟粟米,如果不在短时间内找出来罪犯,腾就会受到郡守的惩处。
“这事关系着农耕。”
腾严肃的说道:“只要你能抓到背后的刑徒,可以算作抓捕了杀人犯。”
秦律对于不同的犯罪案件,有着完整的赏罚制度。
普通案件给予赏钱。
重大案件赐爵。
杀人属于重大案件。
捕获了杀人犯赐爵一级,赏钱一千钱。
秦越人瞬间来了精神:“上吏放心,心一定竭尽全力,协助县官寺抓捕破坏农耕的贼人,免得继续祸害乡里的黔首。”
秦朝推行县、乡、亭、里的行政机构,破坏了一个乡的春耕,不是一个罪名。
一个乡的春耕种子遭到破坏,足够影响新任县丞腾的地位。
腾怎能不着急。
“善!”
腾正色道:“这段时间,你可以自由进出县官寺,如果想要查阅县曹的尺牍,可以随便查看。”
他的这句承诺,给了秦越人很大的权利。
没有县官寺官职在身的秦越人,不仅可以随意进出县官寺,还能查阅各个县曹的内部资料。
相当于县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等局级单位的内部资料任由秦越人查看。
“唯!”
秦越人郑重作揖,上辈子只是个法医的他,没想到有一天能够拥有这么的权力。
他骑着马离开了县官寺的左塾,前往骊山营,有了查案的合理借口可以继续告假了。
秦越人是骊山的一名戍卒,不是官吏,就算是有军功爵在身,也不能像官吏一样告假,也就是请假。
秦国重视农耕。
只有在春耕的时候,秦越人可以回家帮忙种田。
秦越人回家的时间已经到达了期限,不能留在外面,必须回到骊山营接受封闭式的管理。
不过,有了查案的借口。
腾又写了一封征调秦越人的公文。
秦越人可以暂时告假,直到抓到了贼人,或是征调的时间结束。
他只有七天的时间抓捕贼人。
时间紧迫,秦越人需要黥夫、吴广、赵亥三人的协助。
汉阳里家中的田地耕种,交给杞良、姜女夫妻二人就可以了。
“来者止步!”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