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0章 《五罪之乱》卷末语(1 / 2)
各位读者老爷好,本人洛阳鬼都,再次敬上。
时光飞逝,本人这不成器的说,也差不多更新了有将近200天,虽然起色稍逊,却也仍有读者追读,真是诚惶诚恐,对此感激不尽。
那么,按照惯例,同样对本卷中提到的部分名词进行解释。
首先,本卷卷名中提到的五罪,实际上是一个佛教概念,也称“五逆罪”。
五逆罪是佛教所有恶业中最重者,所谓“逆”者,即“罪大恶极,极逆于常理”之意,造作五逆罪为堕无间地狱的业因,命终将堕无间地狱,故亦称五无间业或五不救罪,其罪孽分别如下
杀父:杀害自己的父亲。
杀母:杀害自己的母亲。
杀阿罗汉:杀害有成就的修行人。
破和合僧:用两舌破坏僧团的和谐。
出佛身血:对佛像或佛身造成伤害。
这五种罪行作为引申,也对应了本章中出现的五名超自然罪犯所犯下的罪。
罗克:杀害父亲
r-104:杀害自己的制造者(生母)
宋念:杀害天龙会干部(有地位的武斗派异能者)
许韩堔:挑拨本地黑帮之间的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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