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是我眼拙行了吧(1 / 2)
今晚七点,百佳汇三楼粤菜馆
孟程骁的拇指悬在发送键上三秒,喉结动了动才按下去。
手机屏保映出他绷紧的下颌线,不多时,他看见对话框顶部的“对方正在输入……”
像跳动的秒针,在他太阳穴上扎出细密的刺痒。
可整整过去十分钟了,也没见有新的消息进来。
孟程骁眉头微拧。
不是,回复个信息有这么难吗?
这莫名其妙的焦灼感令他无所适从,更让他产生前所未有的恐慌。
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自己竟然对她这般上心。
他伸手去够酒柜里的威士忌,玻璃瓶却因掌心潮湿滑脱半寸,在橡木桌上磕出闷响。
手机突然震动时,他正俯身去捡滚落的酒瓶。
日历本被撞得哗啦翻页,崭新的纸页停在七月七那页,红笔圈出的“七夕”二字。孟程骁却顾不上这些,膝盖撞在桌角也浑然不觉,三步并作两步扑回沙发拿手机。
谌晞的回复只有一个好字,却像颗水蜜桃糖,在他胸腔炸开烟花。
更衣镜里映出男人上扬的嘴角,孟程骁慌忙用指节抵住唇角,藏青衬衫的袖扣硌得掌心发痒。
这件衬衫是三天前就送去干洗店熨烫的。
泡沫混着须后水的雪松味在浴室漫开,孟程骁一点一点刮得特别仔细。
五点整的夕照穿透百叶窗,把他影子切成明暗交错的条码。
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
今天的时间,怎么感觉过得特别慢。
谢贺桉输入密码,“嘀”一声响后,推门而入,正看见孟程骁往喉结处拍香水,惊得他钥匙串砸在地砖上。
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,声音拔尖了两个度,“卧槽!这是万年铁树要开花呀!”
“约人吃饭。”孟程骁扯过毛巾擦脸,耳根泛起的红被布料盖住,“你来干嘛?”
“听说你今天休息,闲着无事,想过来找你喝喝酒。”谢贺桉斜倚门框抖着腿,目光扫过玄关擦得锃亮的皮鞋,又把话题给绕回去,“今天是七夕情人节,你约哪家姑娘吃饭呀?”
谌晞把手机倒扣在梳妆台上,落地全身镜倒影里映出她翘起的嘴角。
距离孟程骁的邀约短信发来已经过去三十分钟。
衣柜门第九次被拉开时发出吱呀抗议。
黑色皮衣太冷硬。
碎花连衣裙又显得刻意,这完全不是她的风格。
说起来,这衣服还是陈辛瑶送给她的,说让她好好当回淑女。
挑来选去的,最后指尖停在那件烟青色新中式国风旗袍。
记得第一次跟孟程骁见面,她穿的是一件红色旗袍。
红色过于鲜艳张扬,显得有些精心打扮了。
眼前这件正合适。
落地镜里,烟青色真丝绉缎裹住玲珑曲线,领口一粒珍珠盘扣衔着月色,细密针脚藏进苏绣的玉兰暗纹里。
裙摆斜裁的弧度像被风吹皱的春水,渐变色蚕丝从青瓷色过渡到鸦黑,腰侧镂空的蕾丝格下透出片雪色肌肤,金线勾边的蝴蝶骨随呼吸起伏,振翅欲飞。
行走时高开衩处晃出银线刺绣的昙花,花蕊缀着米粒大的翡翠珠,每一步都踏碎满地流光。
说起来,这是她去年特意请老师傅手工缝制的,今儿还是第一次穿。
谌晞左右上下打量,满意倒是挺满意的,可总感觉少了些什么。
不行,得化个妆,再盘个发。
手机突然震动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