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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败家子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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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人一起哄笑了几声,也就散了,各自去讨生活。

白榆离家后,就直奔锦衣卫总衙,到经历司拜见史经历。

“昨日经历老爷命我撰写青词,已经作成了,特来献上。”白榆禀报说。

史朝宾有点怀疑,白榆这是想糊弄事,伸手道:“拿来!”

白榆答话说:“共作了三篇青词,每篇千字,合计共三千字。

不过家贫无笔墨纸张,所以未能落笔成稿。

烦请经历老爷喊个书办,现在听我朗诵然后记录。”

史经历:“”

驯象所张千户说的没错,此子脑子指不定有什么大病。

谁家青词写三千字啊?你是想考状元吗?

还有,这不爱写字到底是什么毛病,每次都让别人提笔代写。

为了保密,史经历没叫书办过来,亲自一边听着白榆朗诵一边记录。

“伏以混元肇判,玄牝蕴不死之枢;紫极垂光,丹台驻长春之景。

恭惟三境高真,执大象而斡旋造化;十洲仙圣,运璇玑而掌握阴阳”

记完后数了一下字数,不多不少,还真有三千字。

“这真是你一夜之间所作?”史经历不可思议的问。

虽然他已经亲眼见过一次“十步成文”了,但依旧感到震撼。

白榆很谦虚的说:“倒也不是。”

作为凡人,史经历稍稍宽心,感官上没那么大的压迫感了。

“这哪用得了一夜?一个时辰都没用。”白榆很严谨的补充道。

几秒钟也算是不到一个时辰,这个表述没毛病。

史经历恍恍惚惚,自己也是个大多数人眼里的天才啊!

但跟“十步成文”、“一时辰写三千字青词”比起来,自己的乡试第二、会试第七、殿试第七都是假的吗?

最后史经历收起了青词文稿,对白榆说:“判事厅中尚有多余笔墨纸砚,你拿几套回去吧。”

下次再有这种事情,麻烦你自己写字,不要总让他这个堂堂经历官当代写!

对于囊中羞涩的白榆而言,这可是实惠的不能再实惠的东西,又是感谢了一番。

从锦衣卫总衙出来后,白榆就去四条胡同找刘存义,说说照看白爹的事情。

一路无话,到了地方后,白榆刚推开院门,就有几条大汉突然跳出来。

白榆虽然比同龄人要高些,但也挡不住几条大汉,三下五除二就被死死的扣住了,一动也不能动。

一位年轻武官慢慢从破屋走了出来,喝问道:“说!《清明上河图》在哪里?”

白榆:“”

这又是什么情况?怎么就走漏了风声?按道理说不应该如此。

这时代又没有什么监控技术,大街巷没有摄像头,更没有各种定位,哪能这么快就追踪过来?

仔细辨认了一番后,白榆也认出来了。

眼前这位年轻武官,他去锦衣卫总衙时,远远的见过这年轻千户官两次。

每每在前庭颐指气使,指挥得一干旗校团团转,看起来很有背景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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