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4章 好,我叫任明峰,是这一次从京市来的下乡知青(1 / 2)
rad2 陈晓兰急忙停下来,一时间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。
任明峰在前面走着,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后面有自行车过来,更没有想到,自己被一个推着自己的姑娘给撞倒了。
“唉!”任明峰捂住膝盖痛得龇牙咧嘴,刚才他可是直直就跪了下来,膝盖伤得不清。
陈晓兰急忙过来,蹲下来看他:“同志,你没事吧?”
她脸上露出焦急,她担心要是严重了,又要花钱、
任明峰摇头,要裤腿挽起来,膝盖擦破皮,已经泛出血丝,红色的一块,“我没事。”
陈晓兰看着这样严重的伤口,“都流血了,还没事!”
她有些慌,却也知道,是她的责任。
任明峰摇头:“不碍事,我是下乡知青,现在是要去报到的。”
第一天下乡,任明峰不想迟到,这点伤,对他一个大男人来说,不是什么大事。
陈晓兰将人扶起来,“你要去哪个村?我有自行车,我带带你!”
任明峰瞄了一眼自行车,又看了一眼陈晓兰,穿着一身黄色的布拉吉,两个辫扎着,脸上的担忧肉眼可见。
他露出笑容,“别担心,我一个大男人,摔一跤是很正常的事情,倒是你,能带动我吗?”
“怎么不可能!”陈晓兰听见任明峰这样说,顿时反驳:“别瞧我,我骑自行车都好几年了。”
任明峰神色几番变化,然后露出了笑容:“那好,我要去江渔村,还劳烦姑娘帮忙!”
“江渔村?”陈晓兰惊讶,“你是这个月下乡的知青?”
“是。”任明峰点头,伸出一只手来,绅士地自我介绍:“你好,我叫任明峰,是这一次从京市来的下乡知青。”
陈晓兰这才细细去看面前的男人。
任明峰?
她看过名单,就是那个从京市下来的知青。
和秦胭胭还是邻居呢!
一时间,她呆住了。
男人穿着黑色的长裤,一件白色的衬衣,加上一头梳得整齐。
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又帅气。
加上……任明峰确实长得不差!
比起周逸城,简直是不知道要甩他几条街了。
陈晓兰还在盯着任明峰看。
“同志?”任明峰伸出手在陈晓兰的面前挥手。
陈晓兰这才清醒过来:“好巧,我就是江渔村的,我叫陈晓兰,上车,我带你回去。”
任明峰露出喜色,“是嘛?怎么巧啊,没有想到,能和你这样好看的姑娘在一个村里,我真是幸运。”
“哪有?”陈晓兰露出羞涩,没有人会不喜欢有人夸赞自己好看。
任明峰上车,在路上,也一直在打量着四周的环境。
这里的环境,实在是太差了。
他甚至都没有想象到,会有条件这么差的地方。
不过又想到秦胭胭在,他顿时心情又好了很多。
就连一路上屁股被颠得生疼,也能忽略掉了。
他本来就做了三天三夜的火车,够难受了,到了江渔村之后,看着贫瘠的山村,他的眉头下意识皱紧。
实在是想不明白,秦胭胭当初为什么要选择下乡?
这个破村,有什么好的?
和陈晓兰道谢之后,就按照陈晓兰的指路,去了知青点。
这个时候,刚好是吃午饭的时候。
大家正在吃午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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